党的建设

中国重型院出台《党风监督员管理规定》积极构建“四位一体”纪检工作责任体系

发布时间: 2025-04-17 文章来源:

根据国机集团纪委相关规定,为完善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融合机制,进一步构建“纪委书记、纪委工作部门负责人、专职纪检干部、党风监督员”四位一体基层纪检工作责任体系, 3月17日,中国重型院纪委印发了《党风监督员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旨在通过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,推动监督力量下沉,切实增强监督质效,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基层监督保障。

锚定“两个维护”:以制度建设夯实监督根基。《规定》从制度层面厘清了党风监督员的定位与依据。开宗明义,将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”作为根本遵循;明确党风监督员是构建“四位一体”纪检工作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职责使命是发挥“上情下达、下情上报”的桥梁纽带作用,推动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;建立了“纪委办公室提议、纪委会议集体决策”的选拔程序,于法有据、规范有序。

明确“权责清单”:以精准履职提升监督效能。《规定》赋予党风监督员“知情权、参与权、建议权、监督权”四大权利,围绕“监督什么、如何监督、监督保障”三大维度,构建了权责清晰、协同联动的监督框架。在党风监督员职责上,既包含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、党员干部廉洁从业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等“规定动作”的监督,又赋予党风监督员参与制度咨询、调研检查、专项评议等“自选动作”的权限,形成“日常监督+专项监督”的立体化监督格局。

强化“闭环管理”:以机制创新保障制度落地。《规定》聚焦“日常管理”这一关键环节,提出“动态管理、实时调整”原则,通过“培训赋能、协同联动、考核问责”三维机制确保监督队伍战斗力;建立与监督员所在部门的联动机制,为其履职创造便利条件;特别强调“群众基础”, 体现了党的引领、多方监督、群众参与的鲜明导向,让监督更贴近职工群众,更精准捕捉“四风”问题和腐败线索,真正实现监督力量下沉。

凝聚“监督合力”:以体系化思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。《规定》的出台,是中国重型院贯彻落实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“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”行动部署的又一具体行动。与纪委书记统筹协调、专职纪检干部专业执纪、业务部门职能监督形成有机衔接,构建起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的监督网络,有助于进一步形成“人人参与监督、事事接受监督”、 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。